为了完善哈市产权保护制度、健全自然资源资产制度,保障登记安全,权利主体行使物权权利更加方便,强化政府责任,提高政府治理效率和水平,增强不动产登记的严肃性、权威性和公信力,方便广大市民和企业办事,自2016年8月29日起,哈市市区开始启动了不动产统一登记颁证服务。由于相关政策服务在哈市运行时日尚短,不少市民在办理过程中都存在些不明之处。哈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对此进行了详解。 问:办理不动产登记颁证需要具体哪些前提和要求? 答:第一,房屋、土地等不动产行政主管部门须完成房屋交易管理和土地行政审批并缴齐相关税(费),相关业务仍要到房产、土地部门先行办理;第二,需要带齐相关要件包括:比如,个人或单位购买新建商品住宅涉及土地使用权转让的需提交以下材料:1、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个人);2、申请人身份证明(单位);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复印件(单位);4、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5、授权委托书;6、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申请表;7、购房合同和购房发票;8、其他必要材料。此外,办理其他类不动产登记颁证需要的具体要件详见属地分中心发放的办件指南。第三,为了确保体现权利人的真实意愿表达,切实保障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不动产统一登记较此前分散登记时增加了一些“新要求”:申请人本人或其代理人应当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公场所提交申请材料并接受工作人员的询问,留存当事人到场申请的照片,通过身份证识别仪查验当事人身份是否真实;当事人在领取不动产权证书时,工作人员要对当事人和证书进行拍照留存。 问:不动产统一登记颁证有哪些优化便利? 答: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两站变一站”,更方便。市民此前需要分别到房管部门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到国土部门办理土地使用权证,现在只需到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一站式”解决,免于往返奔波。二是“60天变20天”,更高效。此前进行分散登记时,按住建部《房屋登记办法》规定,房屋权属登记时限为30个工作日;国土部《土地登记办法》规定土地登记时限为30个工作日,两者加起来是60个工作日。实行统一登记后,除遇特殊情况外,房产部门、国土部门和不动产登记部门整体办理时限将不超过20个工作日,仅为过去的三分之一,工作效率大大提高。三是“两证变一证”,更安全。此前市民完成登记后将持有房产证和土地证两本证照,如今则实现了“二合一”,一本《不动产权证书》就可以办理各项业务,使用、携带和保存都更加安全方便。 问:市民办理不动产登记要走怎样的流程? 答:以最常见的二手房买卖为例。买卖双方在正式进入交易流程前,首先要到房产部门通过网签系统签订二手房网签备案合同并进行资金监管,然后进行住房涉税查询。以上工作完成,无问题,则正式进入交易受理程序。相关工作具体分三步:第一步,由房产部门进行交易核准,通知权利人缴纳手续费、物业维修基金、房产税(工作时限10个工作日);第二步,由国土部门办理土地使用权转让审批(工作时限为5个工作日);第三步,由不动产登记部门办理登记发证(工作时限为5个工作日)。 问:《不动产权证书》中的“不动产单元号”代表什么? 答:《不动产权证书》新增的“不动产单元号”项目,是按一定规则赋予不动产单元的唯一和可识别的标识码,通过7层、28位层次码结构,全面涵盖了不动产的所在行政区、街道办事处、街坊以及宗地性质、宗地顺序、不动产属性、房屋幢号、房屋户号等各类信息,相当于不动产的“身份证”,是全国统一配置的不动产唯一编码。为了实现《不动产权证书》的“房地一体”,确保“不动产单元号”同时涵盖的房屋和土地登记信息的全面、精确,不动产登记工作人员还要对相关不动产进行全面的权籍调查,这也是实行不动产统一登记的一项必要的基础性工作。 问:现在由中介机构说能帮助“快办”,是真的吗? 答:哈市不动产统一登记颁证工作按照国家的要求,实行严格、透明的制度,市民到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所属17个分中心,即可正常办理,市民如需进一步了解哈市不动产登记颁证工作相关流程、时限等信息,可登陆哈尔滨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官网(网址ht t p://www.hr bgt j.gov.cn/bdcdj/ i ndex.j ht ml)进行查询,相关内容均以官网公示为准。同时提醒广大市民,切勿轻信任何不法中介机构,以免造成相关政策规定误读、个人重要财产信息泄露或相关证照遗失等问题。 问:请问下一步将采取什么措施来提速? 答:下一步我们将采取5项措施,提高工作效率,提升服务环境:一是在各个服务窗口大厅增派引导员,为服务对象做好领位、引导和政策解答工作。二是设置便民流程图,让服务对象一目了然。三是设置举报箱和咨询、投诉、服务热线,接受服务对象监督。四是加大对各类媒体的正面宣传力度,广泛深入宣传不动产登记办事的政策、流程、办事指南。五是加强不动产登记门户网建设,设置专栏,向社会公布不动产登记动态、法规政策、登记办证进展情况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