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电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7日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华润(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宋林贪污、受贿一案。 广东省广州市人民检察院指控:2004年至2013年,被告人宋林利用担任华润创业有限公司总经理、华润集团董事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侵吞公共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974万元。2005年至2012年,宋林为金汇国际投资有限公司、王宏琨等单位和个人在项目合作、奖金审批、职务晋升等事项上提供帮助,索取、收受上述单位和个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2336万元。 法庭上,宋林当庭表示认罪认罚。庭审结束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