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于燕)23日,记者获悉,哈市纪委监察局下发了《关于清明节期间加强监督检查的通知》,强调严禁使用公车、公款、公物参与私人祭扫活动。 通知强调,清明节期间严禁使用公车、公款、公物参与私人祭扫活动;严禁借祭扫之机收受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个人的款物;严禁在祭扫中讲排场、比阔气,铺张浪费;严禁利用工作时间进行祭扫;严禁在祭扫中毁坏国有、集体和他人财物;严禁参与各种封建迷信活动。 哈市纪委、监察局公布节日期间受理“四风”问题举报地址:哈尔滨市信访服务中心(南岗区文昌街26号);举报电话:12388;受理网址:ht t p://haer bi n.12388.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