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报讯(记者栾德谦)男子在外应酬钱不够花,竟伙同另外两人到同村超市偷40条烟,然后拿到自家超市卖钱。作案后,该男子潜逃。近日,哈尔滨东站派出所民警将其抓获,目前其已被哈铁警方刑事羁押。 生活报记者从哈铁警方了解到,李某今年20岁,鹤岗市绥滨县人,父母在家经营一间食品超市,家境殷实。李某从小就养成了花钱大手大脚的坏习惯,还认识了一些社会上的“小兄弟”,成了他们的大哥。李某非常“好客”,每个月都要在外面应酬,可仅靠着父亲给的零花钱根本不够用。为此,李某想了不少办法。 4月16日,李某、孙某、王某三人经过反复踩点,决定对同村绥滨农场南一路附近某食品超市下手。当晚23时许,三人喝完酒后准备实施作案,他们利用技术手段将超市的塑钢窗打开,由李某、孙某二人进屋实施盗窃,王某在外把风。 据哈铁警方介绍,三人共盗窃南京炫赫门牌香烟27条、中华香烟2条、云烟1条、玉溪香烟10余条,总价值7500余元。随后,李某通过家里经营食品超市的销售渠道将香烟变卖,将所得赃款与孙某、王某共同挥霍。 作案后,孙某、王某迫于压力主动投案,主犯李某外逃。5月15日20时许,哈尔滨东站派出所民警将准备乘车继续潜逃的嫌疑人李某抓获,李某对入室盗窃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李某已被哈铁警方刑事羁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