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报讯(记者张洁)近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关于调整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政策的通知》,明确自今年7月1日起,外语和计算机考试不作为申报职称评审的必备条件,此项政策调整将涉及全省80万专业技术人员。省人社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副处长惠东昌对此进行了详细解读。
《通知》明确,从2017年7月1日起,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不作为申报职称的必备条件,如岗位确需具备一定外语和计算机能力,由用人单位结合专业技术岗位需要,在申报前可自主举行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的测试。省内将不再组织统一的外语、计算机考试。
据了解,从2015年开始,县(市)及以下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含在县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省、市直属单位人员)职称外语和计算机考试要求取消;从2016年开始,降低了鸡西、双鸭山、七台河、鹤岗四个煤炭城市专业技术人员及在上述城市工作的省直单位专业技术人员以及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计算机成绩合格标准。今年起,我省全面取消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要求。
去年开始,在县及以下企事业单位、地处县域的省、市直属单位中探索实行“通用”和“基层”的分层级职称申报评审管理模式,专业技术人员可本着自愿的原则,申报参加“基层”职称评审,单独分组、单独评审、单独确定通过率,目前卫生系列已单独制定了评价标准,对论文、科研等不作硬性要求,用能够体现专业技术工作业绩和水平的工作总结、教案、病例、技术推广总结、工程项目方案、专利成果等替代,评审通过后原则上只限定在基层单位聘任时有效,由基层单位向市(地)以上单位流动时,应重新参加“通用”职称评审。
下一步,我省将研究起草我省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具体意见,6月底前将完成《黑龙江省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意见》起草工作,经审议后向社会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