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我看补助对象和标准
生活报讯(实习生高健记者刘莹)16日,生活报记者从哈尔滨市2017年度淘汰燃煤小锅炉攻坚战役动员大会上获悉,到今年底,全部淘汰哈市六城区(不包括呼兰、阿城、双城三区)建成区及工业园区内燃煤小锅炉。 逾期未淘汰小锅炉 将实施强制拆除 生活报记者在会上获悉,哈市出台2017淘汰燃煤小锅炉攻坚战实施方案,方案要求,到2017年底,除必要保留的应急、调峰供热锅炉外,全部淘汰哈市六城区(不包括呼兰、阿城、双城三区)建成区及工业园区内燃煤小锅炉。基本淘汰呼兰区、阿城区、双城区建成区及工业园区内燃煤小锅炉。逐步淘汰哈尔滨市区建成区及工业园区内10-20蒸吨/小时(含)具备并网、改用清洁能源条件的燃煤锅炉。 原则上各区拟淘汰的燃煤小锅炉应于9月30日前拆除或进行物理隔断。9月30日后,对逾期未完成淘汰任务的燃煤小锅炉单位,按照职责依法予以查处,实施强制拆除;情节严重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对排放不达标的燃煤小锅炉,依法启动按日计罚;对拒不拆除并网,排放不达标的供热燃煤小锅炉单位,依法吊销其《供热许可证》,并依法进行处罚。 对小锅炉淘汰后的锅炉房和场地进行清场再利用,重点支持建设换热站、二次加压供水房、社区服务用房、停车场。锅炉淘汰后,要组织当年拆除烟筒。 居民供热燃煤小锅炉并网 按供热面积补助50元/㎡ 16日,《哈尔滨市2017年拆并淘汰燃煤小锅炉推进清洁能源使用财政资金补助管理办法》出台,管理办法明确,对居民、居民与非居民混合供热燃煤小锅炉,依据其实际供热面积,按照50元/平方米(建筑面积)的标准给予企业补助。对采取电锅炉替代方式淘汰燃煤小锅炉的,依据新建锅炉吨位,按照36万元/蒸吨的标准给予补助。道里、道外、南岗、香坊、平房、松北、呼兰、阿城等8区补助所需资金由哈尔滨市、区两级财政各承担50%,双城区补助所需资金由市级财政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