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报讯(记者丁燕)近日,省环保厅通报2018年一季度全省环境行政处罚与环境保护法配套办法实施情况。今年一季度全省共开出3555.18万元“环保罚单”,案件数及处罚金额较去年同期有所增长,罚金数额历史最高。 据了解,今年一季度,全省各级环保部门共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171件,罚款数额3555.18万元。其中,环境行政处罚案件办理情况方面,哈尔滨、双鸭山、大庆、牡丹江罚款数额较大,其中哈尔滨、双鸭山罚款超1千万元。而大兴安岭、黑河、七台河、鸡西等地下达行政处罚决定较少,其中大兴安岭无行政处罚案件。环境保护法配套办法实施情况方面,牡丹江、绥化适用配套办法案件较多,其中,哈尔滨、大庆、双鸭山一季度实施了按日连续处罚;绥化一季度有1起涉嫌环境污染犯罪移送案件;佳木斯、双鸭山、伊春移送行政拘留案件较多;牡丹江、绥化实施查封扣押、限产、停产案件数较多。而鸡西、鹤岗、黑河一季度配套办法案件适用空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