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报讯(记者仲亮)日前,记者从省住建厅获悉,省住建厅、中国人民银行哈尔滨中心支行、银监会黑龙江监管局联合下发《关于规范房地产经纪行业管理加强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要求,进一步规范我省房地产经纪行业管理,加强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维护房地产经纪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通知》要求,在全省范围内推广使用房地产经纪服务合同示范文本,各地市要逐步实施房地产经纪服务合同网上签约,施行房源信息网上核验。 《通知》指出,房地产经纪机构接受交易双方委托代理存量房交易贷款业务或划转交易结算资金时,应在银行建立交易结算资金专用存款账户,由银行对首付款实行全程监管。 《通知》要求,建立经纪机构和从业人员信用档案,并向社会公示。完善诚信典型“红名单”制度和严重失信主体“黑名单”制度。对诚实守信的经纪机构和从业人员,在办理房源核验、合同网签、代办贷款等业务时,可根据实际情况实施“绿色通道”等便利服务措施。对违法违规的经纪机构和从业人员,要依法依规对失信行为采取联合惩戒措施,将严重失信主体列为重点监管对象,限制其从事各类房地产经纪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