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报22日讯(记者于燕)22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听取了《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黑龙江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以下简称“一法一例”)。《报告》显示,检查组先后分别深入到哈尔滨、齐齐哈尔、牡丹江、大庆、鸡西、黑河、绥化等七个市进行实地检查,检查发现,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对贯彻执行道路交通安全“一法一例”工作均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着一些问题。 《报告》提出,今年7月,省政府为有效治理交通拥堵、出行难、停车难等“城市病”,制定了《黑龙江省城市道路交通文明畅通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哈尔滨市制定了《哈尔滨市快速路系统规划》《哈尔滨市微循环道路打通规划》等四项宏观、中观、微观层面的规划。 其中,牡丹江市政府今年安排了道路交通安全经费预算2.7亿元;齐齐哈尔市政府启动市政基础设施建设三年攻坚战,将城市交通改善工程纳入其中,新建、改建通北桥等8条道路;大庆市有效落实快处快赔机制,通过自行研发的“轻微交通事故远程取证定责定损系统”手机APP,对轻微交通事故处理做到3分钟移位,10分钟调处,半小时解决。 《报告》提出,各地贯彻实施“一法一例”也存在一些问题。其中,电动车无牌无证、非法载人载货、逆行、闯红灯、横穿马路等违章现象突出。对此,检查组建议:省政府要加快完成电动车立法的草工作。 《报告》提出,我省目前共筹集道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5.6亿元,但救资金垫付发放工作却不尽人意。对此检查组建议,省政府有关部门要进一优化制度设计和资金管理机构设置,快对《黑龙江省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基金管理试行办法》《黑龙江省道路交事故社会救助基金使用及追偿管理细(试行)》进行修政。起路助,步尽助通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