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报讯(记者丁燕)1日,记者从哈尔滨市环保局获悉,哈市环保局公布《关于鼓励开展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工作的意见(征求意见稿)》,并出台相关征求意见。 据了解,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是指以排放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生产经营者(以下简称排污企业)因其污染环境致使第三者遭受损害依法应付的赔偿责任为标的的保险,是提升突发环境事件防范和处置能力、加强企业自身环境风险的重要手段。《征求意见稿》中提出,鼓励环境高风险排污企业按照责任限额规定及时、足额投保。排污企业污染环境致使第三者遭受损害的,保险公司应当按照保险合同约定,及时向第三者支付保险赔偿金,保障第三者得到合理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