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报讯(记者袁成亮)4日,生活报记者从省政府获悉,《黑龙江省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方案》发布。 《方案》要求,对国办发明电〔2018〕14号文件印发后全省各级政府部门和大型国有企业梳理出并已确认的多年拖欠账款,2019年底前要清偿一半以上。各级政府部门和大型国有企业要针对未清偿的账款逐项制定清偿计划,在年底前做到应还尽还、能清则清,确保按时“清零”;对个别难度极大、确实不能在年底前完成清欠的账款要讲明详细原因,研究制定解决办法,明确时间表和路线图,确保年底前清偿一半以上,并尽早完成“清零”任务。 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和大型国有企业在2019年1月底完成拖欠农民工工资“清零”后新发生的欠薪,要限期解决,并在2019年底前全部优先清偿。 《方案》明确,要清理汇总各级政府部门及其所属机构(包括所属事业单位、监管企业)、地方大型国有企业(包括政府平台公司、国有控股企业)因业务往来与民营企业中小企业形成的逾期欠款(根据合同或有关规定明确的应付未付账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