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报讯(记者王悦)4日记者获悉,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征求〈黑龙江省举报制售假冒伪劣产品违法行为线索奖励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实名举报十余种制售假冒伪劣产品违法行为线索,一经查实,最高可获5000元奖励。10日前,省市场监管局通过网络公开征求意见,实施意见将于近期正式发布施行。 意见稿规定,消费者若发现身边存在或遭遇生产、销售冒用商标的产品,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的产品,生产经营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篡改生产日期、保质期的产品等十余种违法违规行为,特别是无证照生产、销售假冒伪劣食品、药品的“黑作坊”、“黑窝点”,会议营销形式向老年人欺诈销售保健品违法行为,生产、销售不符合标准、虚假标识及无证生产化肥、农机及其配件等农资质量违法行为,以及损害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扰乱社会经济正常秩序的传销和违法直销,可通过拨打12315、信件、电子邮件或其他形式,向各市(地)市场监督管理机关举报。相关部门按举报内容确凿程度和配合情况分级奖励,奖励金额分500元、2000元、5000元三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