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报讯(记者孙海颖)5月30日,绥化市北林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备受社会关注的“408”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17名被告人当庭判处20年至1年不等有期徒刑。 2017年初,谷某为垄断庆安县砂石市场,成立庆安县恒信砂石公司,自己为法定代表人,与外地砂石经营人员鞠某、李某、宋某相勾结,采取恶意竞标的方式,取得庆安县的砂石承包经营权。在没有取得采矿许可证的情况下,谷某大肆非法采砂。为了垄断庆安县砂石市场,谷某等人在运砂车的必经路口设立砂石检查站,收取其他无证采砂业主管理费每立方米57元。同时对没有交纳管理费的运砂车辆采取拦截、恐吓、殴打等手段,强行收费。由于庆安县砂石被垄断,致使当地建筑市场砂石销售价格居高不下,严重扰乱建筑市场秩序。谷某及其组织成员还实施聚众赌博,窝藏罪犯,非法占用农用地,改变林地用途,侵犯国家林地管理制度,虚构事实、使用虚假的证明文件骗取国家贷款492.9万元。 5月30日,绥化市北林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并宣判,被告人谷某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非法采矿罪,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强迫交易罪,非法占用农用地罪,骗取贷款罪,赌博罪,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窝藏罪,总和刑期33年零四个月,决定执行有期徒刑20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他16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20年以下不等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