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报讯(记者王振刚)记者从中国人民银行哈尔滨中心支行获悉,自6月10日起,黑龙江省全面实施取消企业银行账户许可。 自此,境内依法设立的企业法人、非法人企业、个体工商户(以下简称企业)在我省商业银行办理基本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业务(含企业在取消账户许可前已开立基本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的变更和撤销业务),由核准制改为备案制,人民银行不再核发开户许可证,开户许可证亦不再作为企业办理其他事务的证明文件或依据。同时,还取消了企业单位银行结算账户3个工作日后才能办理付款业务的账户生效日制度,企业银行结算账户自开立当日即可办理收付款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