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报24日讯(记者孙海颖)24日,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依法严惩、“破网打伞”取得的阶段性新成效。 据省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乔洪翔介绍,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黑龙江省检察机关共受理移送起诉涉黑恶腐败和“保护伞”案件169人。已提起公诉126人,法院已判决77人。其中今年以来,共受理移送起诉104人,已提起公诉93人,法院已判决54人。 2019年,全省检察机关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百日攻坚战。在5月13日至17日第一批集中起诉22件140人、5月20日至6月10日第二批集中起诉42件279人黑恶犯罪案件基础上,6月11日至6月24日,全省检察机关再次集中起诉13件55人黑恶犯罪案件,涉黑案件2件16人,涉恶案件11件39人。 日前,哈尔滨市检察机关以涉嫌徇私枉法、滥用职权立案侦查11名为黑恶势力犯罪集团充当“保护伞”的政法干警,其中包括检察干警2人,公安干警6人,法院干警3人。 刘亮、刘功楠、程子江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案,是一起典型的监狱干警为黑恶势力犯罪嫌疑人通风报信,透露侦查信息,充当“保护伞”案件。刘亮、刘功楠、程子江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至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 依法集中起诉一批黑恶犯罪案件。其中,佳木斯市人民检察院办理的鸡西市人民检察院原副检察长刘立等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刘立利用职权,组织领导家族成员等黑社会性质组织成员进行违法犯罪活动,涉及犯罪事实32起,罪名13个,充当“保护伞”,建立“关系网”,强买强卖煤矿,非法垄断砂石销售,插手房地产开发,造成严重危害和恶劣影响。6月14日,佳木斯市人民检察院以刘立等15人构成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寻衅滋事、强迫交易、受贿、徇私枉法等犯罪向佳木斯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