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报讯对于症状不重的高血压、糖尿病人群拿药享受不到报销待遇,现在能报销了。11月29日,记者从省政府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我省医保新政《关于完善城乡居民高血压糖尿病门诊保障机制的实施意见》实施,将直接惠及400多万参保人。这是一项医保保障重大改革举措,是继普通门诊保障、门诊慢性病(含特殊疾病)保障、住院保障后,又一项“两病”门诊用药保障机制。省医保局就新政给予解读,我省对“两病”参保患者门诊发生的降血压、降血糖药品费用由统筹基金支付。“两病”年度起付标准为100元;二级定点医疗机构支付比例为50%,二级以下定点基层医疗机构为55%。高血压患者降血压用药年度统筹金最高支付限额为300元,糖尿病患者降血糖用药年度统筹金最高支付限额为500元。 “两病”年度起付标准100元 根据卫健部门提供的数据,经测算我省城乡居民参保人群中约有400多万“两病”患者,其中高血压约353万人,糖尿病72万人。不需要住院的或者达不到门诊慢性病诊断门槛的一些慢性病患者,因症状不够重等原因,普通的常用药进不了门诊报销门槛,难以享受到医保基金的支付,负担就相对要重一些。为此,我省医保新政《关于完善城乡居民高血压糖尿病门诊保障机制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实施。 《实施意见》的保障对象:主要为参加我省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经二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确诊为高血压、糖尿病,需要采取药物治疗且未纳入门诊慢性病保障范围的“两病”患者。这个政策是一个针对特定人群的保障政策,主要保障对象是患“两病”的城乡居民。不包括职工医保人群,因为职工医保人群门诊用药基本可以通过个人账户解决,2018年我省职工个人人均划入1639元,是有制度安排的。 此外,据发布会介绍,享受了门诊慢性病待遇的高血压和糖尿病患者不能同时享受此次“两病”门诊用药保障政策,这也体现了政策之间保持有机衔接的要求。 在用药范围方面:对“两病”参保患者门诊降血压或降血糖的药物,按最新版国家和黑龙江省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所列品种,优先选用目录甲类药品,优先选用国家基本药物,优先选用通过一致性评价的品种,优先选用集中招标采购中选药品。 在保障水平方面:以二级及以下定点基层医疗机构为依托,对“两病”参保患者门诊发生的降血压、降血糖药品费用由统筹基金支付。具体政策:一是“两病”年度起付标准为100元;二是政策范围内支付比例,二级定点医疗机构为50%,二级以下定点基层医疗机构为55%;三是统筹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高血压患者降血压用药年度统筹金最高支付限额为300元,糖尿病患者降血糖用药年度统筹金最高支付限额为500元。 年底前可享待遇 为保障基金收支平衡,减轻老百姓的就医负担,《实施意见》明确提出了三项配套措施:完善支付政策。对“两病”用药按通用名合理确定医保支付标准并动态调整。与此同时,推进支付方式改革,同步推进一系列完善药品价格方面的改革,以量换价、招采合一。 保障药品供应和使用。要确保药品质量和供应,医疗机构要优先使用集中采购中选药品。有条件的地方可探索第三方配送机制。完善“两病”门诊用药长期处方制度,这是为避免一些慢性病患者需要经常到医院取药的一项便民措施。 规范管理服务。促进预防健康管理,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落实基层医疗机构和全科医生的责任,加强健康教育和健康管理,提高群众防病治病健康意识。 下一步,省医保局将做好“两病”门诊用药保障工作,确保群众年底前享受待遇。各地要建立对“两病”门诊用药保障情况的运行分析机制,同时健全监督举报、智能监控、信用管理等机制,严厉打击欺诈骗保行为,确保医保基金合理安全使用。 对象:未纳入门诊慢性病的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两病”患者 不包括:享受高血压、糖尿病门诊慢性病待遇的参保人员 时间:年底前可享受待遇 待遇:高血压最高一年300元、糖尿病最高一年5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