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报讯近日,记者从国家统计局哈尔滨调查队获悉,一季度,哈市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同比上涨4.4%。其中:消费品价格上涨8.0%,服务项目价格下降1.5%。八大类价格涨跌各半,食品烟酒类价格上涨是拉动价格总水平上涨的主要因素。 据统计,一季度受新冠肺炎疫情等因素影响,哈市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上涨4.4%,为近九年来最高值。其中,食品价格上涨21.1%,拉动总水平上涨4.25个百分点,是推升CPI上涨的首要因素。自上年四月份猪肉价格持续高位运行,拉动CPI总水平持续上涨;与此同时受新冠肺炎疫情期间交通运输不便影响,市场供给不足,鲜菜类价格同比涨幅较大,分别为20.6%、16.7%、14.1%。 八大类价格涨跌各半。食品烟酒、其他用品和服务、教育文化和娱乐、医疗保健等四大类价格分别上涨16.5%、7.1%、4.8%、4.7%;居住、衣着、生活用品及服务、交通和通信等四大类价格则分别下降6.7%、3.3%、1.3%、1.3%。 消费品价格上涨,服务价格下降。消费品价格上涨8.0%,拉动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上涨4.93个百分点;服务价格下降1.5%,拉动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下降0.57个百分点。从分月看,今年前三个月哈市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均呈上涨态势,但涨幅稍有回落,分别为4.5%、4.3%、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