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报讯为深入贯彻落实省政府深化“放管服”改革的决策部署,省医疗保障局围绕省政府“办事不求人”要求,制定印发了《黑龙江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医疗保障经办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和办事指南(样本)的通知》,标志着我省医保经办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制度的全面实施。
《通知》要求,各地要对照全省清单认真梳理和更新本地经办政务服务事项,严格执行全省政务服务清单内容,不得再出台各类打补丁式的事项。2020年8月底前,要按照“六统一”(统一事项名称、统一事项编码、统一办理材料、统一办理时限、统一办理环节、统一服务标准)要求,及时制定更新本地区医疗保障办事指南,并向社会公布,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和评价,确保落实到位。
《通知》同时要求,各级医保部门要同步统一规范线上(含移动终端)办理事项,并建成全覆盖式的“好差评”制度体系,确保每个经办服务窗口、平台和人员都接受评价,线上线下均可评价,每个办事单位和群众都可对医保政务服务事项开展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