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报讯近日,记者从哈尔滨市人社局获悉,该局对读者关注的今年出台的“申领来哈首次创业一次性补贴实施细则”进行了解读,对在9城区落户并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且所创办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运营1年以上的离校2年内博士、硕士、全日制普通大中专毕业生、全日制技工院校毕业生,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1万元;对到农村创办领办合作社、电商平台并正常运营2年以上的,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5万元。以下是具体问题: 问:哈尔滨户籍的毕业生是否可以享受此项政策? 答:哈尔滨户籍的毕业生在哈创业的享受上述相同待遇。 问:高校毕业生落户哈尔滨9城区,但在哈尔滨所属的9县市农村领办合作社,是否可以在哈尔滨市申领此项补贴? 答:创业者落户哈尔滨9城区,其所创办领办的合作社注册地在哈市所属9县(市)农村的,也可享受此政策。 问:对毕业两年内,正常运营1或2年以上时间节点如何界定? 答:以学生注册公司的时间为准,只要注册的时间在毕业两年之内,之后正常运营1年或2年以上的就可以享受此项补贴。 问:申请人是否可以直接在网上办理? 答:申请人登录哈尔滨人才网(www.hr br c.or g.cn/),直接在网上办事大厅“大学生就业创业服务”窗口提交补贴申请并按要求上传办理要件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