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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停用门禁卡催费 最高可罚2万 2021年03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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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报记者 张立 仲亮

没缴物业费停用业主的门禁卡;物业在庭院内擅自划车位归谁管?物业被解聘赖着不走该找谁?诸如此类问题,在不少地方屡见不鲜,同时也是社会各界关注度比较高的民生话题。近日,“专家答疑您关心的物业事”专栏接到多位市民打来的咨询电话,市民们想了解一下,如果出现这样的问题该如何解决?对此,本专栏邀请省物业专家组成员费莉莎进行了解读。与此同时,本专栏热线电话持续开通,市民有物业相关问题可以随时拨打,电话:13836187639。

停用门禁卡催缴物业费最高罚2万

哈尔滨市民李薇薇给专栏打来热线电话询问,业主欠物业费,物业公司有权用停用门禁卡等方式催要物业费吗?对此,费莉莎表示,物业公司的做法属于违法行为。《民法典》规定,物业服务人不得采取停止供电、供水、供热、供燃气等方式催缴物业费,如果有这种情况发生,业主可反映到小区所在地的物业行政主管部门,《黑龙江省住宅物业管理条例》也规定了,物业不得采取停止供电、供水、供热、供气的方式,也不得采取限制业主进出小区、入户、使用电梯以及车辆进出车位等其他方式催缴物业费。物业如果存在此类问题,由市、县级物业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以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

物业被解聘赖着不走 影响投标还得罚款

七台河市民孙宇航咨询,他家小区物业服务到期了,业主们不想用现在这家物业公司了,所以没有续签服务合同,如果该公司迟迟不退出,不办理交接手续,要怎么办,是否还要继续缴纳物业费?

对此,费莉莎表示,依据《黑龙江省住宅物业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原物业拒不退出物业管理区域,或者拒不移交有关资料、财物、资产的,业主委员会或者物业管理委员会应当与原物业服务人协商;协商不成的,业主委员会或者物业管理委员会可以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也可以向街道办事处或者乡镇人民政府、县级物业行政主管部门报告。街道办事处或者乡镇人民政府、县级物业行政主管部门接到业主委员会或者物业管理委员会报告后,应当组织调解;调解不成的,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报告。县级人民政府经评估论证确有必要的,可以组织城市管理、市场监督管理、物业管理、公安等部门现场监督原物业服务人退出;有妨碍公务或者扰乱公共秩序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如果小区物业被解聘了,依然赖着不走该咋办?”对此,费莉莎表示,可将该情况反映到小区所在地的物业行政主管部门。依据《黑龙江省住宅物业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被解聘的物业服务人存在未按照规定办理移交手续的,由市、县级物业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以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并在两年以内不得参加物业服务招投标活动。

泄露业主个人信息最高罚2万

绥化市民尤浩然咨询,他刚买的房子,在办理进户时,物业公司让填写了他和家人的很多个人信息,物业公司是否会对这些信息进行保密,一旦他和家人的信息被泄露了,物业公司是否要承担责任?

对此,费莉莎表示,物业有责任也有义务对业主提供的个人信息进行保密。在新房办理进户时,物业服务人会要求业主提供其有关信息,以建立业主档案,包括业主所住的房号、电话号码、家庭成员情况、身份证件等信息。因此,物业除法律规定的紧急特殊情况以外,在未征得业主同意的情况下,不得擅自泄露业主信息。如果存在信息泄露情况,给业主造成损失的,业主有权主张对其造成损失的物业承担相应责任。如果物业存在“泄露业主信息的”行为,由市、县级物业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以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

物业无权私自划定车位

佳木斯市民张强咨询,他家小区停车位不够,物业公司私自在庭院划停车位,还占用了小区的绿地,这种做法对吗?

对此,费莉莎表示,物业无权私自划定车位。依据《黑龙江省住宅物业管理条例》规定,小区划车位由业主共同决定,如果业主同意划车位,车位不得占用疏散通道、消防车通道等,且工程车辆、大中型客货车辆和危险品运输车辆不得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停放,但因急救、设施设备维修等确需停放的除外。

如果物业在未经业主许可的前提下划定车位,由市、县级物业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以,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