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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物业不走 城管公安等监督退出 物业人员泄露业主信息最高罚2万 2021年03月10日

生活报记者 张立 仲亮

9日,本报“专家答疑您关心的物业事”专栏,邀请到省物业专家组成员李文仲和陆宇航,对市民关心的物业问题进行解读。

城管公安等部门 监督物业退出

针对市民关注的物业管理模式的问题,李文仲表示,条列中加大了行政主管部门执法进小区的力度,在管理层面上突出政府职能,建立健全社区党建引领,居(村)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或者物业管理委员会、业主、物业使用人、物业服务人等共同参与的治理机制。同时加入城市管理、社会治理向“最后一公里”延伸的内容,规定了在物业出现突发失管、弃管应急服务期间,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推动成立或者改选业主委员会,应急期满后仍未成立或者改选业主委员会的,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应当负责组建物业管理委员会,作为临时机构,承担业主委员会相关职责,组织业主共同决定物业管理事项。

此外,为有效地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和公共秩序,解决更换物业服务人时,原物业服务人拒不退出的问题,条例从协商、调解、诉讼和仲裁等多个途径对此作出了规定;规定了县级人民政府经评估论证确有必要的,可以组织城市管理、市场监督管理、物业管理、公安等部门现场监督原物业服务人退出;有妨碍公务或者扰乱公共秩序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业主信息 咋保障? 物业人员 泄露罚2万

市民张岩询问,入住时业主信息全部交给物业,大部分涉及业主个人资料,我省新的条例中,对物业企业如何做好业主个人信息保密如何规范和保证信息安全是否有约束?

李文仲表示,按照条例规定,建立健全企业各项规章制度,利用科学技术手段,形成服务数据监管体系,在制度、流程层面进行管控,对登录的数据设备(平台)强化授权管理,落实专人负责。 同时,本条例作出约束,物业人员泄露业主信息的,由市、县级物业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以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明确了! 这些 物业服务 要单收费

针对市民关注率比较高的物业收费问题,陆宇航表示,按照条例规定,我省小区物业服务收费,采取包干制或者酬金制等形式进行收费,具体收费形式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物业服务收费的定价按照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实施,小区物业费实行市场调节价的,要参照基本物业服务项目清单和物业服务收费基准价格及其浮动幅度,遵循合理、公开、费用与服务水平相适应、优质优价的原则,由业主与物业服务人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

此外,陆宇航表示,一些小区实施物业服务拓展收费服务事项,进行个性化服务,服务标准和收费标准都要公示。其中包括,物业管理区域居民宠物代管、车辆租借、家电维修、家政保洁、助老、托幼、代购等服务需求,与业主或者物业使用人订立个性化服务合同,才能提供有偿服务。

逾期三个月

不交物业费

可在小区内

公示

一些物业公司致电反映,如果小区业主不缴纳物业费,该如何处理?陆宇航表示,如果业主违反约定逾期不支付物业费的,物业服务人可以催告其在合理期限内支付;合理期限届满仍不支付的,物业服务人可以申请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进行调解,也可以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如果业主违反约定逾期三个月不支付物业费,且经两次以上催告仍不支付的,物业服务人可以根据管理规约的规定对相关业主,在物业管理区域显著位置公示。

预收物业费 最长不超一年

“我刚办理进户手续,物业让缴纳两年的物业费,这合理吗?”看到本报解读栏目,一些居民表示,进户时物业要求预交物业费,不知道是否合理?陆宇航说,物业服务可以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约定预收物业费,预收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年。如果说业主转让物业时,双方转让应当对物业费的结算作出约定,并告知物业服务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