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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遗体捐赠登记表 父母有权撤销吗? 2021年12月17日

生活报讯 (见习帮办记者王一 首席帮办记者李丹) 近日,市民周女士向生活报帮办记者求助称:“我这几年受身边同事的影响,想捐献遗体,父母知道后坚决不同意。但是我已经签订了遗体捐赠登记表,我的父母有权撤销吗?”

黑龙江同长律师事务所徐凌:关于遗体捐献,我国法律目前并没有统一的规定,各省份结合当地情况制定了相应的法规条例。多地《遗体捐献条例》规定,遗体和器官捐献应当遵循自愿、无偿的原则。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强迫、欺骗、利诱捐献或者擅自改变捐献用途,不得利用遗体和器官捐献牟取利益。禁止以任何形式买卖遗体和器官。对生前未明确表示不同意捐献遗体的死者,如果其配偶、父母、成年子女可以在此种情形下以书面形式共同表示同意捐献,可以代办捐献登记手续。否则登记机构不得办理捐献手续。

相关专家表示:“一般情况下遗体捐献需要本人和近亲属的双重知情同意。即使本人同意,在去世后本人的近亲属反悔的,遗体也不能捐献。”建议结合具体情况,向所属当地相关部门进一步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