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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女子朋友圈兜售 多人吃完眩晕厌食 “韩国处方减肥药”竟含违禁成分 2023年01月04日

线上庭审现场 道里区人民检察院提供

生活报讯 (记者栾德谦) 微商倾力销售、朋友圈热卖的一款减肥药,竟然被检测出含有麻黄碱,吃了容易产生多种不良反应。近日,哈市道里区人民检察院对该案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哈市道里区人民法院以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一审判处被告人李某、张某有期徒刑一年、有期徒刑六个月,适用缓刑,各并处罚金;同时判令二人承担销售金额10倍的惩罚性赔偿金28万余元,并在省级新闻媒体上公开赔礼道歉。

朋友圈贩卖 “韩国处方减肥药” 竟含麻黄碱

2020年下半年,一则发布在朋友圈和微博里的“某减肥达人韩国处方减肥药”的微商信息,吸引了一些爱美女性的注意。然而,有多名购买该减肥药的顾客反映,服用该减肥药后,出现头晕、心跳加速等症状。

哈市道里警方接到线索后,立即展开调查。经检测发现,该减肥药竟含有违禁品,随即将销售该减肥药的两女子抓获。

2022年12月16日上午,哈尔滨市道里区人民检察院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通过“网络庭审”的方式开庭审理,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听证员、人民监督员线上旁听庭审。

哈市道里区人民检察院调查发现,2020年5月至12月间,被告两女子李颖(化名)、张红(化名)为了获取非法利益,通过微信朋友圈发布广告,向不特定消费者销售“韩国处方减肥药”,有多名顾客反映服用减肥药后出现头晕、失眠、心跳加速、厌食等不良反应。

经检验,该减肥药含有麻黄碱成分,系在食品中禁止添加的物质。

随后,因在微信朋友圈销售含有有毒、有害非食品原料成分的减肥药,微商李颖和她的客服张红被道里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及附带民事公益诉讼。

两被告均获刑 并承担销售金额十倍罚金

记者从哈市道里区人民法院了解到,经审理查明:2020年5月至2020年12月,被告人李颖明知某“韩国处方减肥药”含有国家禁止销售的有毒有害成分,仍在道里区某高端小区家中,使用手机从上线处通过微信、支付宝购入“韩国处方减肥药”,并雇被告人张红担任其客服。张红明知“韩国处方减肥药”含有国家禁止销售的有毒有害成分,仍在道里区某小区家中通过微信进行销售。李颖、张红销售韩国处方减肥药共计人民币3万多元。经司法鉴定,“韩国处方减肥药”中含有在食品中禁止添加的麻黄碱成分……

经侦查,被告人李颖、张红于2021年9月7日在哈尔滨市道里区被公安机关抓获。

最终,哈市道里法院一审判决:以被告人李颖、张红犯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各并处罚金。同时,判令二人承担销售金额十倍的惩罚性赔偿金28万多元,并在省级媒体上公开赔礼道歉。

危害食品安全 面临“最严厉惩罚”

据哈市道里检察院介绍,本案是哈市首例庭前已缴纳完毕惩罚性赔偿金额最高的公益诉讼案件,通过检察公益诉讼惩罚性赔偿,向全社会公开传递危害食品安全面临“最严厉惩罚”的鲜明导向,切实维护社会公共利益。

据检察官介绍,这些药品在国内没取得生产销售许可,也没有注明成分,进货渠道是不是韩国也不太清晰,自称“韩国处方减肥药”,其实是来路不明的三无产品。

参与旁听人员表示,此案的起诉为食品经营者敲响了警钟,应当时刻把食品安全摆在第一位,若危害食品安全可能面临巨额赔偿,甚至还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