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报讯 (记者栾德谦) 记者从哈市道外区人民法院了解到,2024年,该院持续加大对抗拒执行、阻碍执行的惩治力度,严厉打击拒执犯罪,并发布了多起拒不配合执行典型案例。
借妻子账户转移财产
2020年8月,古某某拒绝履行其与周某某的民事调解书法律义务,周某某申请强制执行。道外区法院向古某某依法发出执行裁定书、报告财产令。2020年9月,古某某指令妻子张某某收取了另案大额案款,并将所收款项另作他用。经查,2021年1月至2023年1月期间,古某某的微信账户内共转入300余万元,均没有用于偿还周某某的债务。法院将古某某涉嫌犯罪相关线索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检察机关审查移送起诉,道外区法院依法审理该案。古某某在一审判决宣告前,积极履行还款义务、取得了周某某的谅解,并提供了足以覆盖剩余执行款项的抵账房产等财产。法院考虑古某某的犯罪情节、悔罪表现等因素,依法对其适用缓刑。
最终,被告人古某某的行为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缓刑一年。
透支信用卡 转移股权
2020年8月,张某拒绝履行与周某某的民事调解书,周某某申请强制执行。道外区法院依法向张某发出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及限制消费令,但张某未如实报告财产,还恶意透支信用卡用于消费。2021年1月,在执行裁定书生效后,张某将其在3家公司的股权转给他人。
经调取张某微信流水,案件执行期间张某的微信账户内共转入200余万元,其中大部分钱款在该案另一被执行人古某某授意下转出用于公司经营,小部分用于张某个人消费和归还信用卡欠款,均没有偿还该案债务。道外区法院将其拒执犯罪线索移送公安侦查机关。张某到案后认罪认罚,如实供述,并取得申请执行人谅解。检察机关提起公诉,道外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
被告人张某对道外区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履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离婚转移房产车辆 逃避执行
2022年8月,闫某某与马某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马某某未履行判决书所确定的还款义务,闫某某向道外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2022年9月,被执行人马某某与妻子白某某离婚,并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二人约定将位于肇东市的两处房屋和黑A牌照汽车归属女方所有,白某某承担房贷及相关费用,其他债务由马某某自行承担。2022年10月,二人签署房屋转让合同并进行不动产登记及不动产公证,房产更名至白某某名下,导致马某某无财产可供执行。道外区法院将马某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犯罪线索移送公安侦察机关。2024年4月,检察机关提起公诉。2024年5月,道外区法院依法开庭审理。
马某某拒不申报财产,且有部分履行能力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拒不执行判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
虚假承诺还款后转移财产
2018年8月,布某某与于某某工程欠款纠纷一案,道外区法院作出裁判,判决布某某给付于某某12.7万元工程款及利息。判决生效后,布某某拒不履行。同年10月,于某某申请强制执行。同年12月,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被执行人布某某承诺12月30日将名下一台汽车送至法院抵债、12月30日前还清全部欠款,此后均未履行。经查,自判决生效后,布某某名下财付通账户发生多笔大额消费、转账及提现记录,数额足够偿还该案欠款。但布某某未将上述款项给付于某某,亦未向法院如实报告。法院遂将布某某涉嫌犯罪相关线索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在案件侦办阶段,布某某认罪认罚并一次性偿还于某某14万余元。因布某某拒不履行判决的行为已触犯刑法,检察机关于2024年3月提起公诉;2024年4月,道外区法院依法审理该案。
被告人布某某的行为已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