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片由警方提供
生活报讯 (记者栾德谦) 近日,齐齐哈尔铁路警方通报了一起携带烟花爆竹进站的案例,旅客王某携带烟花爆竹进入齐齐哈尔站,被齐齐哈尔站派出所民警查获处罚。
1月12日2时50分,齐齐哈尔站进站口安检员在值机过程中发现旅客王某的行李箱中携带有烟花棒,立即向齐齐哈尔站派出所民警报警。接报后民警立即到现场进行处置,从旅客王某的行李箱中找到1盒14根“仙女棒”烟花。
随后,民警将王某带至派出所进一步调查。据违法行为人王某讲述,自己在乘车前燃放烟花后将剩余部分随手放入了行李箱,并没有意识到乘车不允许携带。
在民警的宣传教育下,王某认识到自己行为的危险性。最终,王某因携带违禁品进站乘车被铁路警方依法处以行政处罚。
据齐铁警方介绍,烟花爆竹属于易燃易爆类物品,火车站等公共场所均禁止携带。旅客王某携带的“仙女棒”烟花是一种“冷烟花”,虽然被称为“冷烟花”,但燃烧时喷射口温度可达700-800℃,再加上其燃点较低,如果携带上车会造成很大的安全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