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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满意物业服务 应如何锁定证据 2025年07月16日

生活报讯 (记者栾德谦) 近日,哈市道外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执结了一起业主因拖欠物业费,被物业起诉,又进入执行环节的典型案例。

记者从哈市道外区法院了解到,ABC小区业主张某等五人自2021年1月起,以小区物业服务存在楼栋公共区域清洁不及时、单元门禁时有故障、绿化维护不到位等诸多问题为由,拒绝缴纳物业费。物业公司多次催缴,但张某等五人坚持“服务不到位,就不交钱”,累计拖欠物业费及合同约定的违约金共计3.2万元。

多次催缴无果后,物业公司将张某等五人诉至道外区法院。法院经审理认为,物业公司已提供了基本的物业服务,虽然存在部分瑕疵(如个别楼栋清洁频率不足、少量绿植未及时修剪),但尚不构成根本性违约。张某等五人作为业主,享受了物业服务,应当履行缴费义务。其提出的服务瑕疵问题,并非拒缴全部物业费的合法理由,判决张某等五人支付拖欠的物业费及电梯费,合计3.2万元。

然而,判决规定的履行期届满后,张某等五人仍以各种理由拖延,拒不履行付款义务。物业公司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张某等五人收到执行法律文书后,仍未履行付款义务,也未按要求如实申报财产。

针对张某等五人拒不履行的行为,执行法官迅速采取网络查控、信用惩戒等措施,并向五人释明相关法律后果。张某等五人主动联系执行法官和物业公司,表示愿意履行义务。物业公司收到款项后,对张某等五人反映的部分服务问题给予了积极回应,表示将加强管理,提升服务质量。

对此,执行法官表示,张某等五人的维权方式并不可取,如果业主认为物业服务存在严重问题、未达到合同约定标准或侵害了自身合法权益,应当通过合法途径积极维权,例如:

收集证据:对服务瑕疵进行拍照、录像,留存好沟通记录等。

向业委会反映:通过业主委员会与物业公司交涉,要求整改。

向主管部门投诉:向街道办事处、房管部门或消费者协会投诉。

协商降低费用:在掌握充分证据的前提下,可与物业公司协商酌情减免部分费用。

依法提起诉讼:若物业公司确实存在根本违约或服务质量严重不达标,业主可另案起诉要求物业公司承担违约责任、赔偿损失或减免物业费。

在此提示大家,服务瑕疵非拒缴理由,合法维权才是正道。绝不能简单粗暴地以拒缴物业费作为对抗手段,否则将像本案张某等五人一样,不仅仍需补缴费用,还可能承担违约金,甚至面临法院强制执行和信用惩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