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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伙被撞坏5颗牙 索赔“40年换牙费” 法院判决:支持一次性赔偿 2026年01月28日

生活报讯 (付建国 记者栾德谦) 一场车祸让90后小伙的5颗牙齿严重损坏,他提出索赔“未来40年换牙费”,保险公司和肇事司机并不同意,这笔费用究竟该不该赔?近日,大庆高新区法院审理了这起案件。

“40年换牙费”引发赔偿争执

2023年6月13日上午,戴某驾驶客车在大庆某小区西门左转弯时,与隋某驾驶的电动自行车相撞。事故造成两车受损,隋某身体多处受伤,最严重的是5颗牙齿严重损坏。经交警部门认定,戴某承担事故主要责任。隋某先后住院治疗127天,诊断为踝关节骨折、腰部损伤、牙震荡等;2024年7月,他又进行了一次取出骨折内固定装置的手术,两次治疗共花费医疗费7.01万余元,其中戴某支付了1.8万元。

由于赔偿问题无法协商一致,隋某将戴某及其保险公司诉至大庆高新区人民法院,要求赔偿各项损失共计17.7万余元。争议焦点集中在“未来40年换牙费”。隋某认为,自己当时34岁,按照全省人均寿命75岁计算,未来必然需要定期更换固定义齿,这笔费用应作为“残疾辅助器具费”一次性赔偿。戴某和保险公司则并不认同,戴某称“修复应以一次为限,后续费用应实际发生后再诉”;保险公司主张牙齿修复属于医疗费,只能在1.8万元医疗限额内理赔。

司法鉴定意见显示:隋某未构成伤残,但支持配置固定义齿,费用300元/颗,最低使用年限5年。

法官:“一次性实质解纷”减少群众诉累

法院审理后认为,牙齿损伤具有不可逆性,配置固定义齿属于弥补口腔功能缺陷,性质应认定为“残疾辅助器具费”,纳入交强险伤残赔偿范围。针对“未来换牙费”的争议,法院指出:牙齿修复器具必然存在损耗,需定期更换。若每次更换都要求受害人另行起诉,将极大增加当事人诉累,也可能面临诉讼时效风险。

据办案法官介绍,在责任划分方面,被告戴某虽主张其担70%责任,但依据《黑龙江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九十二条规定,即在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发生事故且机动车负主要责任的情形下,机动车方应承担80%的赔偿责任,故戴某应承担80%的赔偿责任。

法院判决:隋某各项损失共计17.23万余元,由保险公司在交强险限额内赔偿9.96万余元;超出部分由戴某承担80%赔偿责任。扣除已垫付费用,戴某还需赔偿4.02万余元。

办案法官表示,交通事故造成的身体损伤,若涉及功能恢复的长期费用,受害人可依法主张未来必要支出。法院在裁判中正逐渐重视“一次性实质解纷”,减少群众诉累。市民如果遇到类似情况时,应注意保存医疗证明和鉴定结论,合理主张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