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审议通过

提升收入水平 为辅警缴“五险一金”

生活报24日讯 (记者仲亮) 24日,刚闭幕的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了《黑龙江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该条例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据悉,为了缓解警力不足的矛盾,我省建立了辅警队伍。辅警在协助公安机关维护社会治安、打击违法犯罪、服务人民群众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成为建设平安龙江一支不可或缺的重要队伍。条例提升了辅警职业保障,使辅警成为可从事、可发展的职业,条例做了多方面的规定。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辅警的工资福利、装备配置、教育培训以及日常管理等所需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予以保障。同时,规定辅警平均薪酬保障额度应当不低于当地上年度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水平,这一规定使辅警的收入水平得到较大幅度提升。

目前,我省大多数地区为辅警缴纳“三险”,仅有少数地区缴纳“五险”,基本上未缴纳住房公积金,条例规定为辅警缴纳“五险一金”,有针对性地改善辅警老有所养、病有所医、住有所居等问题,解决他们的后顾之忧。

条例消除了警辅差异,明确了辅警的执法范围和工作权限,规定了勤务辅警必须在民警带领下才能从事的涉刑涉罪等八项职责和巡逻值守、疏导交通等可以在民警指挥下从事的四项职位。辅警依法履职的,公民和法人应当配合,不能因辅警不是正式警察而进行推脱和对抗。

此外,在因公殉职和致残的优秀辅警抚恤待遇上,消除了警辅差异,与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追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犯,或者参与抢险救灾救人等三种情况下牺牲和致残的辅警,参照人民警察享受抚恤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