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报讯 (记者何兴丽) 哈尔滨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1月24日19时30分发布哈尔滨市重污染天气三级(黄色)预警。
按照相关要求,哈尔滨市交警部门自市政府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发布重污染天气三级(黄色)预警12小时后,启动相应级别的机动车限行措施。即25日7时30分起,在保障城市正常运行的前提下,四环路以内区域以及平房、呼兰、阿城、双城的建成区内禁止重型、中型货车通行。预警升级或降级时,即时启动相应级别的机动车限行措施;预警解除后,即时撤销机动车限行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