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报讯 (记者赵政府) 日前,哈尔滨市民徐先生反映,他乘坐中北出租车公司的一辆出租车时被绕行,比平时多花了三四块钱。而双方目前就退费事宜还没有达成一致,乘客认为,应该全额退车费,而出租车公司却称,最多退1元钱。
“司机绕行,比平时多花三四块钱”
徐先生告诉记者,2020年12月23日,他在果戈里大街和花园街交叉口乘坐了一辆中北公司的出租车准备去经纬十道街。他此前经常乘坐出租车,走的线路都是果戈里大街、霁虹桥经纬街路线,而当天这个司机却沿着花园街到了海关街,又途经火车站到了经纬街。“我以前车费都是9元,最多不超过10元。可是那天却花了13元。”徐先生说,司机走这条线路并未征求他的意见,明显是故意绕道了。他向司机索取了发票,并通过12345市长热线进行了投诉。
出租车公司:最多赔1块钱
哈尔滨中北出租车公司一位客服人员告诉记者,他们接到乘客投诉后进行了调查,发现确实存在绕行的情况,对该车司机进行了停运1天培训学习的车里,并在公司大会上点名批评。对于给乘客退费的问题,这位客服表示,不能全额退费,更不能双倍。已经对司机停运处理,损失也不小。经过计算,比正常行驶路线长了400米左右。按照1.9元1公里计算,最多给乘客退1块钱。
乘客较真:不为钱,就是要个理
“虽然公司对出租车司机进行了停运1天处罚,但是也没有赔我钱。”徐先生说,他投诉的目的,不是想要赔我那三四块钱,而是要个理。“我查阅了广州、上海等地的资料,对因司机故意绕路的,除了行政部门、出租车公司对司机处罚外,还要求司机或者出租车公司对乘客全额退费、退一赔二等赔偿。”徐先生认为,中北出租车公司除了退还车费外,还应该对他进行补偿,应该再赔一至两倍的车费,至少应全额退车费,而不是只退差价。
然而至今出租车公司没有赔徐先生车费,对此徐先生非常生气,他认为出租车公司态度明显有问题,投诉后说有人联系他处理,可是至今没有人联系他,“这是明显的是消费欺诈,现在看至少应该赔500元。”徐先生又提出了更高的索赔要求。
公共交通和出租汽车事业发展中心: 可对出租车罚款,怎么赔乘客没规定
记者从哈尔滨市公共交通和出租汽车事业发展中心了解到,根据《城市客运交通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出租车驾驶员在营运中不得无故拒绝租乘或未经乘客同意合载、绕道行驶。违者由交通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其改正,处以500元到1000元罚款。也就是说,交通管理部门有权对绕道驾驶的司机进行处罚。但是没有具体规定,司机或者出租车公司如何对乘客进行退费或者赔偿,因此只能进行协商。
律师:存在欺诈应赔乘客500元
对于此事,哈尔滨市消协多年的义务监督员王积英表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等规定,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的信息应当真实、全面、准确,不得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行为;经营者销售商品,采取虚假优惠折扣,诱骗他人购买的价格手段的,属于价格欺诈行为。
北京大成(哈尔滨)律师事务所刘莉律师表示,《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网友:不能只罚司机不赔乘客
网友“jiafu”表示:“碰到一根筋的了,很多人都会自认倒霉,举报的成本太大。”网友“暇”表示,处理应该重罚故意绕行的出租车司机外,还应该对司机进行赔偿。如果只赔1块钱,消费者更没了尊严,以后也没有愿意举报了。网友:“广艺”表示:“应该按《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出租车管理条例》双倍罚款和惩处,不然无法制止。还给乘客1块钱就是天大的笑话,这是在变项纵容出租司机继续宰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