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报讯 (实习生刘思佳 记者黄迎峰) 近日,我省七台河市民警仅通过一句方言,就锁定犯罪嫌疑人,成功抓获一名潜逃28年的山东籍命案逃犯。
今年1月,七台河市公安局金沙分局刑侦大队根据群众举报,得知辖区一新到外来无户籍人员李某某疑似为在逃人员。经查,李某某属于无身份证、无户籍信息、无亲无友的“三无”人员,平时深入简出,自称生于黑龙江,父母双亡,没有户口,一直在外流浪,2019年流浪至七台河,暂居此地,且对民警和社区人员的走访极为抗拒,十分可疑。
七台河警方将我省30多年来负案在逃人员的信息进行了比对,没有发现线索。此时已是农历大年初一,民警得到消息,李某某打算过完年后再次外出流浪。正在工作毫无进展时,七台河市公安局金沙分局副局长王佩友凭借多年的刑侦经验,发现李某某说话时夹带的一句口头语不是东北人常用,因王佩友去山东地区办过案,感觉这个口头语像是山东方言。
王佩友立即调整侦查方向,与山东省公安部门联系,请求帮忙。经多方辨认,确认这句口头语高度疑似山东招远地区特有方言。得此线索后,王佩友立即与山东招远警方联系,请求协查历年、特别是20年以上负案在逃人员,重点是当时因技术手段和特殊原因无法上网的负案在逃人员中,是否有与李某某体貌特征相似人员。
得到协查通报后,山东省招远市公安局开展工作,发现李某某与1993年5月8日招远市一故意杀人逃犯张某某体貌特征极为相似。七台河警方将犯罪嫌疑人的照片、视频等信息发送给招远警方。招远警方找到了当时张某某生活的村里的多位老邻居进行辨认,确认李某某与张某某为同一人。
2月19日,七台河警方在金沙新区某小区将已收拾好行李打算再次潜逃的张某某抓获。
审讯中,张某某依然存在侥幸心理,坚称自己是土生土长的黑龙江人,并用事先编造好的谎言掩饰身份。刑侦民警凭借审讯经验及掌握的大量证据,将其谎言一一戳穿,在民警用了几句山东招远特有的方言与其交流后,张某某顿时泪流满面,心理防线被全线攻破,如实供述了其于1993年5月8日在山东省招远市毕郭镇岭上村村西公路故意杀人潜逃至今的犯罪事实。
目前,犯罪嫌疑人张某某(男,63岁,山东籍)已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