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报讯 (记者周琳) 11日,记者从省住建厅获悉,我省发布《关于下达2021年全省公租房租赁补贴计划的通知》,明确我省向国家上报2021年公租房租赁补贴发放计划213610户。
依据《通知》,各地市要根据《2021年全省租赁补贴发放计划明细表》明确的计划户数,完成年度保障任务。并严格落实租赁补贴季度发放规定,于12月25日前完成年度最后一次核发工作。
记者从《2021年全省租赁补贴发放计划明细表》获悉,213610户;哈尔滨市9区计划发放公租房租赁补贴55050户,巴彦县、木兰县、通河县等9县计划发放10121户,哈尔滨地区共计65171户。《通知》要求,同时各地根据当地住房租赁市场的租金水平、补贴申请家庭支付能力以及财力水平等因素,针对不同困难群体,分类合理制定补贴标准,并落实动态调整要求,实施精准保障。
据悉,各地要按照住建部制定的《保障性住房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规定,落实信息公开要求,在政府网站专栏及时公开租赁补贴年度计划、申请审核、发放结果等信息。同时,各地要畅通投诉举报渠道,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确保租赁补贴发放公平、公开、公正。
此外,各地要充分运用公租房信息系统租金批量收缴、补贴批量代付功能,实现保障对象利用银行账户内资金划扣租金,租赁补贴直接发放到保障对象银行卡内,使用系统进行管理,全程公开透明、可以随时查询、进行实时监测。上半年条件成熟的市县要积极开展,下半年开始要全部通过系统线上收取租金和代发补贴,全面提升工作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