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常委提案委副主任董晓建议

简化业委会成立程序 可网上开会表决

生活报记者 李威兵

小区居民想成立业委会,经常因为参与人数过多,造成扯皮,进展缓慢。哈尔滨市政协常委提案委副主任董晓对民生问题发起提案,建议修改业委会成立法案,民生问题该重视。

目前,业委会成立存在以下困难。第一,《物业管理条例》作为物业管理办法,未明确规定其法律地位,造成业委会“有名无实”。步骤复杂且无明确牵头人。2019年哈尔滨市住建局发布了《成立业主大会和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操作指南》,业委会成立主要分四个步骤。每个步骤都需要纸质文件公示,业主代表线下集体讨论形式、书面征求意见形式并张贴纸质《成立业主大会公告》。成立筹备程序不清晰、成立条件高、手续繁琐,要求会议筹备组由业主代表、建设单位代表、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代表和居民委员会代表等多部门牵头,参与人数过多,极容易造成扯皮,进展缓慢。第二,目前业委会选举投票一直在选择现场纸质投票的方法,但是纸质投票的弊端很明显,有的小区庞大,人数超过4000人,而且出租房多、业主没有入住,在外地工作,现场纸质投票难度太大,而且纸质投票存在业主身份确认难、业主去现场投票积极性不高、票箱安全风险、投票过程遭遇破坏的风险等。

建议尽快立法,建立健全业委会的主体地位、责任关系、侵权后果等法律规定,要求所有社区必须在小区落成2年内成立业委会。下发文件规定,由街道办作为唯一有政府行为的中立组织出面组织成立业委会,并实行问责制。其他机构不得干预。

建议简化程序。尽快完善网络平台筹备及投票环节。要降低业主大会成立条件,如业主不能到场,只要有其他网络会议、微信会议等形式能够参与其中即可。参加人数只要超过小区常住人口的1/3,就应该可以允许成立业委会。放宽业主大会表决形式。业主有困难不能到场的,可以增加电子投票或微信等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