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几天,辛女士的家政公司锁着门。
“小天意”走后,姐姐陪失落的辛女士(左)聊天。
生活报讯 (记者栾德谦文/摄) 2月25日,本报刊发《“00”后妈妈将儿子送保姆家抚养后失联 孩子的“辛妈妈”:抚养一年半 不知该咋办》一文后,引起广泛关注。在本报及当地媒体、警方的推动下,“小天意”于3月12日被姥姥、姥爷”接回了家,本报又跟进了《“小天意”已被姥姥接走》的相关报道。然而,“小天意”回家后,辛女士却很失落。她表示,抚养“小天意”一年半,付出了很多钱物,并给予孩子母亲般的关爱,孩子家人对此竟“无人问津”。当地警方也表示,“小天意”家人做事欠妥。对此,律师表示,辛女士有权向“小天意”父母主张无因管理支出,即等同于为抚养孩子垫付的费用。
辛女士: 希望要回垫付的费用 将来可能给“小天意”
13日下午,记者来到辛女士位于齐齐哈尔市铁锋区的家政公司看到,公司的大门锁着。
通过电话联系,记者在离公司不远处的辛女士姐姐家见到了辛女士,她告诉记者:“‘小天意’被接走后,我非常想念孩子,这几天没心思经营公司。另外,‘小天意’的姥姥、姥爷把孩子接走后,关于费用问题只字未提,这都一年半了,为了孩子,我店里经常都不干活。我让孩子姥姥留我手机号,她不留,也不接我电话了,太让我寒心了。”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在辛女士抚养“小天意”这一年半当中,只有去年4月11日4时28分,孩子生母曾和她最初送孩子去的家政公司的杨女士联系过,给转了235元,辛女士收到230元。
辛女士希望通过媒体告诉“小天意”的家人:“我心里很难过,不想上班,主要是担心孩子,昨天把孩子用的玩的东西都送人了。约的13日打疫苗,可是……”辛女士的姐姐也表示担心,以“小天意”家人此前对孩子不管不顾的表现,令人怀疑是否会再将“小天意”送给别家。
17日,辛女士告诉记者,她还是希望向“小天意”的父母主张这一年半以来抚养孩子垫付的费用,“这个钱我还是希望要回来,将来可能会花在‘小天意’身上,比如给他交学费等。”
派出所: “小天意”正由姥姥带 落户还得亲妈来
13日下午,记者电话联系“小天意”姥姥户籍地派出所孟所长得知,关于“小天意”家人将其接回一事,竟无人告知当地派出所。
尽管如此,了解情况后,孟所长表示,辛女士是个好人,“小天意”家人做事欠妥,并说愿意与记者一起前往“小天意”姥姥的住处,确认孩子现状,确保孩子跟亲人在一起。
起初,“小天意”姥姥非常抵触,不愿接受采访,也不想露面。14日10时许,经过反复协调,记者接到孟所长来电反馈:“我们看见孩子和他姥姥在一起了,姥姥抱着孩子。说不录音、不录像才让见的,没上家去,在一个小孩玩的地方见的。如果落户的话,她姑娘(“小天意”妈妈)得回来,不回来落不了。我们确认了,孩子状态挺好的,这个孩子我们也会长期关注一下。”
记者了解到,关于辛女士这一年半照顾孩子的花费,孩子亲妈曾给她最初送孩子去的家政公司的杨女士发微信表示:“我现在回不去,您看看花销多少,我尽量分期还给您,您看可以吗?”但后来就没下文了。
律师: 辛女士无抚养义务 有权主张权益
就辛女士的情况,孟繁旭律师事务所资深律师詹志坚表示:“辛女士没有法律上抚养孩子的义务。同时,她与孩子的生母或生父也没有合同关系,即对这个孩子进行养、教这种合同关系。
显然从法律上看,既没有合同关系,又没有法律义务,就等于无因管理。无因管理可以请求受益人,就是孩子的生母或者生父,因为无因管理所支出的费用,应当由受益人来承担。辛女士抚养孩子的费用,等同于垫付,可以走法律途径,协商不成可以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