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报讯 (实习生郝天朔 记者黄迎峰) “在没有真实货物交易情况下,向多家公司虚开130份增值税专用发票,仅税额就近205万元……”近日,牡丹江市林口县公安局侦破特大虚开增值税发票案,涉案金额达1400万元。
经侦查员查证核实,2013年4月,犯罪嫌疑人刘某恒在林口县注册成立了某物资经销有限责任公司,刘某恒专门办了一张个人的银行卡用于转账、做资金流和收开票费。很快,刘某恒能开出发票的消息在“圈内”流传开来。他的第一个“客户”是黑龙江某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在2013年8月至2014年3月,刘某恒在没有任何真实货物交易的情况下,分四次向该公司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96份,价税合计1030万元。按照约定,刘某恒以价税总额的10%收取“开票费”。进项票按照价税总额9%购买,转手赚取1%的差价,这“一进一出”刘某恒便赚了10多万元。
在这之后,刘某恒又分别与宁安市某煤炭经销有限公司和黑龙江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合作”,也是通过个人银行卡转账交易,累计向这两家公司开具34张增值税专用发票,价税合计近380万元,税额达55万元,刘某恒又从中非法获利近4万元。
目前,犯罪嫌疑人刘某恒已被林口县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