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儿被害 母亲拾荒为生

获司法救助5万元

生活报23日讯 (记者栾德谦) 23日上午,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5起司法救助典型案例。

2001年12月,被告人崔某与被害人李某金(司法救助申请人女儿)相识并交往。2002年1月5日,崔某将被害人李某金杀害后窃得财物并逃离现场。

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郭钟顺作为被害人母亲,身患多种疾病,丈夫已于2005年因病去世,系孤寡老人,2010年以前一直靠每月120元的低保收入维持生活,2010年后,每月收入不到400元,无其他生活来源,平日靠拾废品维生,生活困难。现被告人无赔偿能力,依据相关法规,决定给予救助申请人郭钟顺司法救助金5万元。

据介绍,本案是人民法院司法救助工作关注贫困户涉诉案件,针对生活特别困难的低保贫困户进行救助的典型案例。

同时,其他4起案例也得到妥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