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摄 生活报记者 王萌
一位老人在鹤岗市人民医院住院,去世后,家属在结算过程中却发现,患者去世的第二天仍然产生了四千余元的医药费。“难道治疗要延续到患者去世之后吗?”对此,家属提出质疑,表示无法理解。
鹤岗市人民医院相关负责人的解释为,医院补录的费用,不管是哪天录的,结算的费用没有错。然而,1月4日老人去世的两个月后,院方在结算软件上给燕女士退回了500余元,又退回了700余元,收了60多元,又收了60多元,然后又退了130多元……对于这种情况,燕女士表示被搞蒙了:“医院的结算还有没有准儿了,一时一变呐,让我们家属怎么信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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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都没了,药为啥还没停?”
“人都已经没了,药为啥还没停?”鹤岗市民燕女士近日向记者反映了这件怪事。据她介绍,她的父亲燕某某于去年12月11日因肺性脑病住进了鹤岗市人民医院,当天就被送进了重症监护室,“老人在里面住了将近一个月,我们家属不能陪护。”
今年1月4日,老人病情加重,经抢救无效死亡,当天家属将老人遗体转运到了殡仪馆。“第二天,第三天,我们忙着老人的后事,没来得及结算医药费,随后的几天,我有空对账时就发现怪事出现了,我父亲是4日早上去世的,可是,5日医院官方微信公众号上公布的医药费日清单上,竟然出现了4008.28元的医药费,6日又出现了3.87元的医药费。”燕女士说,她还以为自己看错了,又仔细核对了一下清单,发现日期没有错,拿着这个清单,燕女士蒙了。
随后,燕女士找到了医院值班的护士,后来又找到护士长。对方称,账单没错,这些费用不是当天的费用,而是前些天结算的费用,当时没算进去,治疗结束之后,护士对账时又加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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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世后的日结费用 比治疗期间还高
3月26日,记者对此事进行了采访。
燕女士向记者提供了住院费用明细表、病历等材料。从燕女士提供的住院费用明细表可以看到,费用总额是6万余元。1月6日的费用是3块多钱。而5日的费用则高达四千多元,这个额度不但比4日老人去世当天抢救的费用高,而且几乎比平时的日结费用都要高,平时的日结费用一般都在一两千元,只有少数的几天达到四五千元。
从内容上看,5日的日清单中有药品、处置费、检查费以及器械费等,共计56项。
“如果没有日清单,我们也就不说什么了,可是有了日清单我们觉得就应该以它为准,要不医院公示这个清单有啥用?”燕女士说,她的这些清单都来自于鹤岗市人民医院的微信公众号。记者看到,通过上面的一个栏目就能查到住院费用明细,这些明细都是按日计费,每天用了什么药都有。患者或患者家属登录后,就能查到患者的账单,以清单为依据查看预存款是否充足,如果余额不足可以补交。
“清单是院方公布的,不准确应该不能往外发。现在又说医药费少收了,在病人去世后又给增加了一天进行补录,这样的做法能让人信服吗?”燕女士说,退一步讲,假设这些费用真是补录的,那具体补的是哪天的?
记者看到,燕女士提供的5日的清单上,有动静脉置管护理19次152元,一般专项护理34项340元,这些项目应该不是患者最后一天抢救时发生的,有可能是住院期间累加的。对此,燕女士表示更不明白了,“如果是4日抢救时没有时间录入我们还能理解,可要是以前产生的费用,住院期间有充裕的时间,为啥要等到5日才出清单。隔了这么长时间公示,家属怎么核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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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户费用多次变动 家属一头雾水
发现可疑药费账单后,燕女士认为,患者去世后出现药费清单,家属有异议,无法证明这些药费确实是治疗过程中发生的,希望院方能提供重症监护室的监控视频,院方的回复是视频文件已被覆盖且无法恢复。同时,院方表示,每笔收费项目都有医嘱,一点都没错。对此,患者家属则不同意,“不能医院说没错就没错,因为是重症监护室,平时院方对于患者用了哪些药,做了哪些处置,我们家属是没法掌握的,院方称患者去世后出现的账单是有依据的,他们又怎么证明呢?”
就在双方就此事各执一词时,去世老人的账户清单又发生了变化。记者看到,住院费用明细显示,3月8日,患者的账户被减掉594.22元,10日被减掉736元,12日和13日分别被加上了68.8元,14日又被减掉137.6元。记者对了一下账单,发现8日患者被减掉的594.22元中,多巴胺注射液(盐酸)3次,共计9.9元,在1月5日的日清单中出现过。
燕女士说:“如果账单没毛病,那么给我减的这几笔钱又怎么解释?住院费用的结算还有没有个准儿?两个多月才把费用算清,如果我1月份结账,那后来减的这些费用是不是都交了,这算不算花冤枉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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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方:相关科室人员在开会 暂时不能接受采访
3月26日,记者到鹤岗市人民医院就此事进行采访,等了3个小时,院方指派处理此事的法律事务科相关负责人进行了解答。
该负责人表示,燕女士所反映的1月5日的清单,是此前患者住院期间产生的费用,因重症病房的特殊性,有些抢救费用未能及时录入系统,还有一些是遗漏的,在患者治疗终结后统一进行补录,“这些费用都是治疗期间发生的,都有医嘱依据。”他也承认重症监护室的监控视频资料由于时间久远,的确是被覆盖看不到了。
记者问,那么后来减掉的两笔费用总计1000余元是怎么回事?而且据有关规定,医生的医嘱需在抢救完成后6小时内进行补录(该负责人也表示有此规定),医嘱形成后为什么不及时录入系统,而要等到病人去世后补录?日清单有无告知作用?
对此,该负责人表示,专业人答专业事,这些事应由物价科的负责人来回答。他与院领导沟通后告诉记者,物价科的负责人在开会,暂时不能接受采访。记者希望能留下物价科负责人联系方式,对方未提供。
截至记者发稿时,对方仍未与记者联系,对此事进行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