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城港住建部门:

购房先看“五证” 发现虚假广告及时举报

文/摄 生活报记者 张立 仲亮

防城港市住建局副局长苏靖端表示,防城港是全海景生态海湾城市,被誉为"西南门户、边陲明珠",是中国氧都、中国金花茶之乡、中国白鹭之乡、中国长寿之乡,所以也欢迎更多的龙江人来这里居住养老。在此,住建部门也总结了一些注意事项,提醒有购房意愿的龙江市民来买房时多注意,谨防在买房过程中上当受骗。

一、购房前先确认房地产开发企业出售的商品房是否取得“五证”,即《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如果是代理销售的机构,必须取得房地产开发企业的授权销售委托书,还需持有《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证明》和《营业执照》。

二、不要盲目轻信广告宣传,而应对有意向的楼盘进行实地了解。(例如:房源的价格、面积、房型,开发商的综合实力、经营情况等。)

三、不要参与任何方式的“集资建房”“合作建房”“市场运作房”等涉嫌违规、非合法性的融资购房。

四、缴纳商品房购房款,签订相关合同、认购书、意向书时,一定要认真审查,特别是关于自身的权利义务和违约责任要重点关注,如果条件允许的话,可以请律师审核规避风险。同时,要向售房人索要盖有房地产开发企业印章的合同、认购书、发票、票据等。

五、在缴纳定金前,必须仔细研究合同,了解合同条款内容,避免陷入圈套。

六、购买商品房除要缴纳合同约定的房款、契税、公共维修基金,没有如“避税款”“服务费”“中介费”等与购房款无关的费用。

七、在购房过程中缴纳定金或房款时,须将购房款缴至《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中指定的专用监管账户内。

八、办理按揭贷款是购房者的选择,房地产开发商有配合的义务。消费者在买房子的时候需要对自己能否办理按揭贷款进行了解。要明确如果按揭办不成,双方各自的责任是什么。如果销售人员承诺帮助办理按揭贷款,需要将此承诺明确写在合同中。

九、如有疑问或发现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有违规销售商品房、发布虚假违法广告等行为,请及时拨打以下电话进行咨询、反映:房地产主管部门电话0770-2883338、市场监督管理部门123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