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习帮办记者 刘维娜
读者穆先生来电:
2020年11月,我妻子在单位门口摔伤导致肱骨骨折。她今年已经56岁了,是退休后单位返聘回去的。从一开始工作单位就没给上过保险,现在单位不管也不给开工资,不知道她这个情况,单位能不能给补偿呢?”
黑龙江同长律师事务所徐凌:
已经退休的职工,不具有法定劳动者资格,用工单位返岗聘用的 ,其双方不属劳动关系,属于劳务关系,无法进行工伤认定。社保局对于已退休人员,是不予参加工伤保险的,因此签署劳务合同,用工单位不需要给员工缴纳社保。提供劳务者因工作原因受伤,可以主张人身损害赔偿。根据《关于进一步发挥离退休专业技术人员作用的意见》退休人员返聘因工作发生职业伤害的,应由用工单位参照工伤保险的相关待遇标准妥善处理。建议结合事件发生的具体情况咨询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