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酒店老板 卖假53度飞天茅台 获刑十个月 罚1万

生活报26日讯 (记者栾德谦) 26日,记者从省检察院召开的知识产权工作新闻发布会上获悉,2019年以来,全省检察机关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共受理审查逮捕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103件224人,依法批准逮捕82件204人;共受理审查起诉126件337人,依法起诉110件297人。会上,还发布了包括“销售假冒‘53度飞天茅台酒’”等典型案例。

据了解,2018年12月20日,卢某某在其经营的哈市松北区某某烟酒店内,以人民币2.1万元的价格销售给潘某某“53度飞天茅台酒”两箱。2019年3月18日,卢某某再次以人民币3.6万元的价格销售给郝某某“53度飞天茅台酒”三箱。经鉴定,卢某某销售的上述五箱“飞天茅台酒”均为假冒注册商标的产品。

据了解,本案由公安局松北分局侦查终结,以被告人卢某某涉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于2020年3月23日移送松北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松北区检察院于2020年3月27日以被告人卢某某涉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罪向松北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2020年4月10日,松北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采纳检察机关的量刑建议,以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判处被告人卢某某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