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报讯 (记者黄迎峰) 一名驾驶电动三轮车的王姓女子在通过交叉路口时闯红灯,与一辆正常通行货车相撞。事故造成两车损坏,事后,电动三轮驾驶人王某受伤,经交警认定,王某担负事故全部责任。
据现场监控显示,4月19日13时11分许,王某驾驶红色三轮电动车在宝泉岭管理局普阳农场普阳大街和水城路交叉路口发生事故。
随后,垦区公安局宝泉岭分局普阳交警中队民警迅速赶往现场,将伤者送医。据了解,王某当天是送孩子上学,所幸车内孩子并未受伤。
最终,王某因驾驶非机动车在机动车车道内行驶且未按交通信号灯通行,被交警认定担负该事故的全部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