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政府关于历史遗留不动产权办理的相关规定,现对以下房屋的不动产权所有人公示如下:
本人周焕良(身份证号230105195609112313)现为哈东新区E5栋3单元4层4号房屋的受让人,原房屋所有权人周廷喜,原房屋拆迁协议号:01080192223,该房屋现已实际转移至本人。本人周焕良已自愿做出承诺,并将以该房屋所有权人的身份,申请办理该房屋《不动产权登记证》相关手续。
如对上述房屋所有权人存有异议的,请在此公示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哈尔滨市道外区棚户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哈尔滨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事务中心道外分中心提出异议申请,请求暂缓办理《不动产权登记证书》相关手续。
哈尔滨市道外区棚户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地址:道外区兴业街157号409室;电话87822575
哈尔滨不动产登记中心道外第二分中心,受理地址:道外区南直路703号,电话:87072843
公 示
本人张忠义,身份证号为230107197507101850。现为香坊区卫生一胡同36号(建筑面积:16.8平方米)的受让人,《搬迁验收小票》房屋喷号:L-9,已将该房屋实际交付本人,由于本人实际占有。本人自愿承诺,该房屋已为本人所有,产权无争议,如本人承诺与事实不符,因该房屋产权发生任何纠纷由本人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哈尔滨市香坊区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办公室。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哈尔滨市香坊区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办公室,香坊区旭东街55-7号,联系电话:0451-82956747。
公 示
本人缪辉,公民身份证号:230103197010257029,在灯塔村砖瓦化屯有一处房屋属于所分的单位家属房,现该房屋及有航拍房屋处在灯塔村房屋征收范围内,请道外食品公司厂法人或相关利益人见报后与哈尔滨市松北区人民政府房屋征收指挥部或本人联系。如15天之内未主动联系,本人将作为房屋所有人与征拆指挥部办理补偿相关事宜。
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共同送达哈尔滨市松北区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办公室和船口街道办事处
公 示
本人周春苓,公民身份证号:230104196806143723,在灯塔村砖瓦化屯有一处房屋属于所分的单位家属房,现该房屋及有航拍房屋处在灯塔村房屋征收范围内,请道外食品公司厂法人或相关利益人见报后与哈尔滨市松北区人民政府房屋征收指挥部或本人联系。如15天之内未主动联系,本人将作为房屋所有人与征拆指挥部办理补偿相关事宜。
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共同送达哈尔滨市松北区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办公室和船口街道办事处
公 示
根据市委、市政府相关规定,现对以下房屋的承租权公示如下:
本人韩代弟,身份证号230104195405151920,承租道外区南十九道街65号3单元3层2号单位产房屋,使用面积34.51平方米,产权单位为哈尔滨市道外区园林管理局。本人现持承租证等相关材料对房屋属于单位产部分进行房改买断。本人承诺该房屋权属无争议,无任何法律债务纠纷,所提供材料均真实有效,并自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现面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道外区人民政府住房会让城乡建设局。
送达地址:哈尔滨市道外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23室 电话:88973312
公 示
根据市委、市政府相关规定,现对以下房屋的承租权公示如下:
本人王江,身份证号230104195701161971,承租道外区南十九道街65号3单元3层1号单位产房屋,使用面积34.61平方米,产权单位为哈尔滨市道外区园林管理局。本人现持承租证等相关材料对房屋属于单位产部分进行房改买断。本人承诺该房屋权属无争议,无任何法律债务纠纷,所提供材料均真实有效,并自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现面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道外区人民政府和城乡建设局。
送达地址:哈尔滨市道外人民政府和城乡建设局223室 电话:88973312
公 示
根据市委、市政府相关规定,现对以下房屋的承租权公示如下:
本人刘淑霞,身份证号230104195806013123,原承租道外区桃花巷19号5栋1单元207室公有住房,使用面积9.65平方米,产权单位公有房产经营管理中心道外公司。该房屋2010年未房改就进行征收,征收安置地点为陶瓷小区F区2栋2单元16层2号。本人现持有拆迁协议、搬迁验收单、承租证、证明等相关材料对房屋属于公产部分进行房改买断。本人承诺该房屋权属无争议,无任何法律债务纠纷,所提供材料均真实有效,并自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现面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道外区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送达地址:哈尔滨市道外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23室 电话:88973312
公 示
根据市委、市政府相关规定,现对以下房屋的承租权公示如下:
本人刘玉苓,身份证230104195903202620,原承租道外区海员街三十二街丙栋6单元6层3-1号公有住房,使用面积20.21平方米,产权单位公有房产经营管理中心道外公司。该房屋2010年未房改就被拆迁,拆迁安置地点为陶瓷小区f区8栋1单元21层4号。
本人刘玉华,身份证23010219560611164X,原承租道外区海员街三十二街丙栋6单元6层3-2号公有住房,使用面积17.69平方米,产权单位公有房产经营管理中心道外公司。该房屋2010年未房改就被拆迁,拆迁安置地点为陶瓷小区F区8栋1单元22层4号。
刘玉苓、刘玉华原公产房屋为合厨,现持有拆迁协议、搬迁验收单、承租证明等相关材料对房屋属于公产部分进行房改买断。刘玉苓、刘玉华承诺该房屋权属无争议,无任何法律债务纠纷,所提供材料均真实有效,并自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现面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道外区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送达地址:哈尔滨市道外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23室 电话:88973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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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5·25 星期二
生活,住在别人的艳羡里——
哈铁·尚熙雅居6月13日盛大开盘
哈铁·尚熙雅居是哈尔滨铁路房建置业集团在推出“高铁家园”、“通达家园”和“哈铁·文府康城”后又一全新市场力作。项目位于民主大街与和谐大道交角以南地段,紧邻城市主干道和谐大道,紧密连接群新区和哈西地区,交通便利,出行方便。
项目总占地面积约6.9万平方米,共有住宅9栋,1377户。哈铁·尚熙雅居倾情打造以铁路文化为主题,具备人群复合化,空间多样化,生态综合化等独特属性,全龄段生活主场,悦享生活之趣,户型从建筑面积约93㎡的两室到300㎡的六室,整体空间布局合理,功能齐全,超长日照时间,顶层及次顶层采用跃层式设计,为您提供舒适的居住环境。
该项目是房建集团致力于打造高端铁路主题社区的匠心之作,以人为本的生态规划标准是尚熙雅居在总体规划时所遵循的重要选择之一。以花园为核心的规划思路,始终贯穿着哈铁·尚熙雅居规划的始终。另外,哈铁·尚熙雅居还利用城市中心稀缺地块和景观体量的价值层级,保证每户的视野开阔度,同时规划时更强调了人要跟自然住在一起。市政在项目的东南侧在建公园放慢了生活的步伐,于城市中心倡导一种生活于精神之上的完美居住理念。依托于主题公园及园内景观,创建双公园生态园林综合社区,项目绿化率高达35%。为了加强小区业主的居住感和归属感,配合地块与现代化的设计理念,小区内设台地花园、运动场地、迎宾广场、健身儿童乐园等多处景观庭院及休闲娱乐场所,景观和绿化面积约3万平方米,为您打造城中央的森林氧吧。
选择一处生活配套醇熟的房子,不仅是对房屋价值的保障,更是对时间成本的一种节约,不必等待配套慢慢成熟,享受现成的便利生活,让你从“买房”进阶为“买生活”。哈铁·尚熙雅居依托于周边多个成熟的社区,在生活区附近拥有多家超市,生鲜、医疗、银行等多种满足业主日常生活所需的门店,周边覆盖的大型商圈有哈西万达、西城红场、金爵万象、群力远大、群力王府井等。优美的群力湿地公园不仅满足购物之便又充实了业主的闲暇时光。项目周边公交线路有5、99、37、129、65、33、52等,以上线路充分能保证业主的出行便利。
医疗方面,项目周边有道里区人民医院,群力医大一等多家综合类医院,更是为您的身体健康保驾护航。
从教育到医疗,从商业到公园,配套醇熟的住宅为您生活各方面所带来的便捷,要远远超过房屋本身的价值,带给你的不只是便利的生活环境,更是一种价值增长的助推。
夏季购房享钜惠,购房立减车位款。
购买216㎡及以上户型,同时购买车位,车位直减11万元。
购买148㎡-216㎡(含148㎡)的户型,同时购买车位,车位直减8万元。
购买120㎡的户型,同时购买车位,车位直减5万元。
购买93-105㎡的户型,同时购买车位,车位直减2万元。
项目于2021年5月28日-6月9日为认筹期,如您有购房意向可到哈铁·尚熙雅居营销中心缴纳认筹金。
项目将于6月13日启动开盘。
活动详情可关注哈铁房建集团公众账号
(2020)哈房预售证第597号
本广告为销售宣传资料,部分图片为合成产品示意图,所有图片及资料仅供参考,所有内容均以政府最后批准之法律文件及双方签订的买卖合同为准。
营销中心地址:哈尔滨市道里区兴江南路与顾新街交口,抢购热线:0451-58896789、833339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