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报讯 (记者仲亮) 25日,记者从哈尔滨市政府获悉,为加强哈尔滨市市级储备肉管理,发挥应急调控和保障作用,哈尔滨市商务局拟制定《哈尔滨市市级储备肉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
《征求意见》提出,在库(栏)管理期间,在政府部门没有调用的情况下,承储单位在满足储备计划要求的前提下,可以按正常更新要求自行轮换储备肉。在库(栏)储备肉实行轮换管理制度,生猪活体储备和冻猪肉储备每年轮换3次,每轮储存期4个月。冻清真牛羊肉储备每年轮换1次,每轮储存期12个月。
《征求意见》提出,发生重大动物疫情、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突发社会安全事件等其他突发事件,商务部、省商务厅、省、市人民政府根据突发事件等特殊情况,决定向本地或异地调运投放储备肉;全市或者部分地区肉类市场出现异常波动,省商务厅、市人民政府根据肉类市场供应情况,决定动用储备肉;在重要节日时段,肉类市场价格持续高位运行情况下,上级商务部门或市政府决定动用储备肉等情况,市商务局向市政府报告提出动用储备肉计划,提出动用品种、数量、价格、补贴资金和使用安排。
截止时间:5月27日
地址:哈市松北区世纪大道1号哈尔滨市商务局市场运行和消费促进处(信封注明“储备肉管理办法征求意见”字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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