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判决书已下, 但是找不到当事人,该如何执行?

生活报讯 (见习帮办记者刘维娜 首席帮办记者李丹) 近日,市民刘小姐给帮办打来电话咨询:“2003年时,我亲戚借给朋友10万元钱,一直不还钱。2010年左右告上法庭,法庭也判了那人还钱,判决书、证据,我们都有,但是那个人一直没还钱,说没钱。现在那个人找不到了,请问该怎么办呢?”

黑龙江同长律师事务所徐凌:可以向法院申请执行。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法院申请执行。法院对你与被告之间的纠纷作出的判决是生效法律文书,具有强制执行的效力。拒不履行生效判决,你可以向法院申请执行,由法院对其采取强制措施,迫使其履行义务。需要注意的是必须在判决书确定的履行期届满后2年内提出申请。未按生效判决履行向你支付借款的义务,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利息。同时,拒不履行生效判决,如果情节严重,还可能被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罚金。建议结合事件发生的具体情况咨询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