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报讯 (记者梁晨) 25日,哈尔滨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分组审议了《哈尔滨市东北抗联文化保护传承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草案),条例草案对抗联文化遗存的范围进行了规定,同时规定旅游经营者、旅游从业人员提供抗联文化介绍、讲解等服务,明确政府在清明节、烈士纪念日、重大历史事件纪念日等组织开展抗联纪念活动。
按照“立管用的法、立小而精的法、立特色鲜明的法”的立法理念,市人大常委会将哈市立法重点放在对东北抗联精神文化的保护和传承上,条例草案共二十条,主要包括抗联文化遗存保护名录,对抗联文化遗存的范围进行了规定,同时对遗存保护名录建议名单的提出、核定公布等程序和实施主体予以明确。草案一方面提出政府要加强对抗联文化遗存的保护,在保证遗存安全的前提下,合理利用文化遗存。要求史志研究、文化旅游等单位对陈列展览抗联文化遗存的主题、内容、史料及讲解词进行审查。规定旅游经营者、旅游从业人员提供抗联文化介绍、讲解等服务,应当尊重史实。
条例草案将通过以下方式推动抗联精神的传承与弘扬:
明确政府在清明节、烈士纪念日、重大历史事件纪念日等节日、纪念日组织开展抗联纪念活动,引导公众学习传承抗联文化。
要求教育部门将抗联文化纳入学校教育内容。
鼓励学校到与抗联文化相关的博物馆、纪念馆开展现场教学。要求干部教育培训机构利用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党史教育基地等开展抗联文化教育。
要求国有博物馆、纪念馆等利用可移动抗联文化遗存,举办专题陈列展览。
鼓励组织和个人开展抗联文化调查研究、资料整理,将收藏的抗联文化遗存捐赠、出借给收藏、研究单位进行展览和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