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报讯 (记者仲亮) 9日,哈尔滨市住建局组织召开关于防范和严厉打击第三方损毁燃气及其他地下管线设施工作会议。哈市将重点打击盗用燃气侵占损毁燃气设施设备等8类违法行为。
日前,哈市住建局会同多部门和单位,研究形成了《关于防范和严厉打击盗用燃气侵占损毁燃气设施设备违法行为的通告》,对盗用燃气行为;侵占、毁损、擅自拆除、移动或者擅自改动市政燃气设施的行为;擅自操作公用燃气阀门等燃气设施的行为;擅自安装、改装、拆除户内燃气设施和燃气计量装置的行为等8类违法行为予以重点打击。
《通告》要求,盗用燃气由公安机关依照有关治安管理处罚的法律规定进行处罚。发生侵占损毁燃气管线等设施设备,造成重大社会影响和危害公共安全的,要按上限从重处罚;对涉嫌犯罪的,由公安机关采取刑事强制措施,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