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报讯 (实习生刘思雪 王莹烁 记者仲亮) 出租车未随车携带《车辆营运证》、未佩戴《驾驶员服务监督卡》将有望免于处罚。29日,记者从哈尔滨市政府获悉,为推进包容审慎监管,经梳理《哈尔滨市城市出租汽车客运管理条例》和《哈尔滨市城市公共汽车电车轮渡船客运管理条例》等法规处罚事项,哈尔滨市交通运输局草拟《哈尔滨市交通运输行政处罚免罚、轻罚事项清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
意见征集时间:7月28日-8月13日;
意见征集邮箱:jtjfgc86772704@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