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开车正常行驶 被旁车溅了一身水

事后对方驾车离开 交警部门已受理

生活报讯 (记者李威兵) 24日,生活报记者接到哈尔滨市民王女士反映,自己于23日下午开车正常行驶时,旁边一辆轿车飞速经过,因为自己没关车窗,被溅到了水。自己找对方理论,对方却驾车离开了。

“就像一盆水泼进来”

23日下午,王女士与爱人驾车从群力向道里方向行驶,快到上江街和群力第一大道交口处,途中有个水坑,王女士怕溅起水花,选择减速慢行,这时后车快速从旁边行驶过去,溅到了王女士的车。王女士的行车记录仪显示,当时一辆黑色大众轿车从左侧驶过,水溅到风挡上,瞬间就遮住了视线。王女士说:“就像一盆水从窗户泼进来似的,正副驾驶(的人)从头到脚全湿了,中控台、方向盘上都是水。我这车是新车,今年7月刚买的。后排座椅的车灯一直不停地闪,也关不掉,我担心电子元件出问题,就去找他们谈。”

在前方信号灯处等红灯时,王女士下车找对方理论,但该车司机迟迟不肯下车,王女士站在对方车旁说了近一分钟,对方才下了车。此后,对方没有道歉,说了一句话:“你可以告我”,随后就驾车离开了。

交警部门正在调查

记者了解到,《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遇有沙尘、冰雹、雨、雪、雾、结冰等气象条件时,机动车应当降低行驶速度;《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机动车行经漫水路或者漫水桥时,应当停车察明水情,确认安全后,低速通过;《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同时,哈市交警部门此前也明确表示,遇到这种情况可以拨打110或84299110报警,只要有证据,就可根据相关规定处以罚款50元。

24日,王女士向交警部门反映了该情况。交警部门表示已经受理此事,目前正在进行调查,核实情况后将会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