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报讯 (记者吕晓艳) 15日,我省《黑龙江省深化普通高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实施方案》正式发布,标志着黑龙江省高考综合改革工作全面启动,也是1977年恢复高考以来最全面、最系统、最深刻的一次高考综合改革,新高考给广大考生和家长带来哪些影响和新变化?中学和高校又面临哪些挑战和机遇?我省教育专家、黑龙江教师发展学院高中教育研培中心季平对此进行解读。
明晰普通高中教育“变”在何处
2014年4月教育部印发《关于全面深化课程改革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意见》指出,要“加强考试招生和评价的育人导向。加快推进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注重综合考查学生发展情况,引导学校实施素质教育,科学选拔人才”,由此拉开了以高考综合改革“倒逼”基础教育改革发展的序幕,并着手推进普通高中教育在培养体系建构、课程教学实施、教学组织管理和考试评价改革等方面不断探索育人方式创新的思路及对策。
一是育人目标指向培养基于核心素养发展的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全面构建“五育”并举育人体系,拓宽综合实践渠道,强化综合素质培养。
二是课程设置凸显兼顾基础性和选择性的结构特点。《普通高中课程方案(2017年版2020年修订)》将普通高中课程结构调整为必修课程、选择性必修课程和选修课程,在毕业总学分144分不变的情况下,将必修课程学分由原来116学分调整为88学分,选择性必修课程由原来22学分调整为42学分,选修课程由原来6学分调整为14学分,目的就是在保证共同基础的前提下,为不同发展方向的学生提供有选择的课程。
三是教学组织管理转向基于学生生涯规划教育的选课指导与走班教学。我省确定“3+1+2”高考选考模式,需要各高中学校依据学科人才培养规律、高校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和学生兴趣特长,因校施策、有序推进选课走班教学管理,满足学生多样化发展需求。
四是考试评价突出基于“两依据,一参考”的“教—考—招”一体化导向作用。即内容上要重点考查学生在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劳动与社会实践等方面表现;程序上强调要从各高中学校实际出发,客观真实记录学生成长过程中的突出表现,并在对学生表现材料进行整理、公示、审核的基础上,形成学生综合素质档案;结果使用上要着力推动高等学校根据学校办学特色和人才培养要求,将其作为招生录取的参考,并须提前向社会公布该校的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使用办法。
找准普通高中教育“路”在何方
考试招生制度是国家基本教育制度,其改革涉及千家万户利益、关系莘莘学子前途。
学校层面要以课程规划与建设为载体统整育人方向及目标,推进教学管理模式转型,建设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一方面,各高中学校要基于立德树人要求,立足学校发展传统、办学特色和发展愿景,有机整合国家、地方、校本三级课程结构,整体建构体现学校办学理念和育人风格的校本化课程体系,不断完善“五育”目标落实的课程载体。另一方面,学校要基于高考综合改革对教学组织形式的新要求,积极探索选课走班教学及学分管理的规范化要求,确保教学实践稳步推进。各学校都需编印校本化《学生选课指导手册(指南)》,并向学生、家长发放,同时负责对学生及家长进行选课指导培训,以实现基于政策解读、数据支撑和模拟体验支持的科学化指导。
教师层面要以课堂教学为主渠道落实“新高考”政策下的教学改革要求,创新学科教学模式,优化学科育人功能。要从发展学生核心素养的课程目标出发,站在促进学生学习和成长的角度重新定位教学目标、教学内容、教学过程和教学评价,推进新课程新教材实施从“学科本位”向“学生本位”跨越。
学生层面要以学生发展指导和综合素质评价为引领提升学生自主学习与管理能力,激发主体意识,挖掘发展潜能。一方面,各高中学校要加强对学生理想、心理、学业、生活、生涯规划等方面的专门指导,从如何在与他人的社会互动中认识自己,如何在终身的工作、学习及生活中把握生涯发展机会,做出生涯选择与行动等方面,培养学生的自主发展意识和生涯决策能力,科学规划学业,理性选择课程。另一方面,要注重基于综合素质评价电子管理平台上学生每学期的表现情况生成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报告单,通过个性化的诊断与分析引导学生既可以看到自己的表现,也能够看到自己在全体同伴中的位置情况;既能够看到自己一个学段的表现情况,也可以看到纵向上的发展变化趋势,从而让每位学生在与自我的对比中实现在自己原有水平上的发展,并获得不断进步的信心,也为学生的自我反思和制定自我规划提供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