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报讯 (记者肖劲彪) 日前,五常市民张先生反映,他去年8月30日在五常中医院住院,9月1日转至上级医院治疗,实际在五常中医院住院2天,可该院病案首页显示实际住院5天,存在多收取3日费用。而且因出现重复住院,导致他半年多也无法办理工伤保险结算。经过记者调查,最终五常中医院承认多收取患者3日的费用,并承诺将病例出院日期改为9月1日。
张先生告诉生活报记者,他在工作中被砸伤,左膝肿胀,无法活动,于2020年8月30日来到五常中医院进行救治,因病情需要9月1日转至上级医院进行救治,9月4日在五常中医院办理结算,而五常中医院病案首页显示,患者8月30日入院,9月4日出院,实际住院5天。
张先生告诉生活报记者,因9月1日转到哈市一家医院就诊,五常中医院将出院日期写成9月4日,两家医院就诊有重复期,导致第二家医院工伤保险结算无法录入系统,无法报销。为此他多次找到五常中医院和五常市卫生健康局沟通解决此事,希望将出院日期改为实际出院日期,但得到的答复是病例无法更改。
张先生提供的五常市中医院出院医嘱显示:患者于2020年9月1日6点左右离院,转上级医院,患者离院未办理出院手续,医生及护士多次电话告知立即来办理出院手续。2020年9月4日15:00左右办理出院手续。上面盖有医生名章。
记者多次与五常中医院沟通此事。五常中医院周俊英院长解释称,他们都是按照结算日期算的,目前已经更改过来了。面对医院是否存在多收费的问题?周俊英院长了解情况后表示,该院存在多收3天费用的问题,床费、护理费、诊查费3天合计126元。
周俊英院长表示,该院确实在此事存在过错,将立即整改,多收的126元将退还给患者,并将病案出院日期更改为9月1日。很快,张先生可以拿到更改后的病例,去办理工伤保险结算。